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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为践行市委市政府“一蓝一绿”发展战略,助推全市数字经济产业高速高质量发展,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作为市级产业平台抓手,在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股权投资、产业招商与服务等板块持续发力,依托本地国有资本优势和信息化应用场景资源,用市场化的机制完善产业链和培育产业生态,优化升级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形成可持续并有造血功能的生态体系,力争在优势板块形成独立业务单元实现上市,致力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广泛市场影响力的数字经济产业运营服务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需接受调剂到子公司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8日12:00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talent2@sjhhrc.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证件照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④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按岗位招聘人数1:5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比例达不到1:5,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后,面试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③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录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江汇海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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