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重庆市人事局
实施主体: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审批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应当由具备人才交流会许可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
2.符合举办人才交流会所需的场地、安全、消防要求;
3.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1.《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备案表》;
2.主办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3.人才交流会的组织方案(应包括人才交流会规模、广告宣传、收费标准、安全保卫、安全消防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4.与场地出租单位草签的租赁协议及展位分布图;
5.主办单位人才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联合办会单位合作协议书。
审批程序:
1.申请人登录人才中介审批管理系统,在网上提交备案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市人才中心进行网上初审。
2.初审通过的,该申请状态将变为“已通过初审”;初审未获通过的,申请表和材料将退回。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应书面材料来市人才中心进行复核,中心组织人员实地考察。
4.符合条件的,市人才中心备案同意;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人才交流会结束后,申请人如实填写《人才交流会基本情况统计表》,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才中心。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颁发证件:无